长兴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经长兴县人民医院院务会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医院三重一大制度,拟对长兴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消毒药剂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消毒药剂采购院内询价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xyyhqsb-2019-12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四、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污水处理消毒粉智能投加设备 |
1 |
台 |
6.98万元 |
本项目通过院内询价的形式采购1台污水处理消毒粉投放设备,并负责该设备的安装、调试。 |
2 |
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粉 |
1 |
年用量 |
7.9万元 |
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六、要求排入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达到以下标准:
cod:≤250mg/lbod:100mg/l
ss:60mg/lph:6-9
粪大肠杆菌mpn/l:5000总余氯:3-10mg/l
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询价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院内询价文件所规定的询价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厂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消毒粉投放设备生产企业的产品须具有3c或cqc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厂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④消毒粉投放设备生产企业的产品须具有3c或cqc认证证书;
⑤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评审专家开标后根据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九、询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7月16日14:30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人民医院10号楼120急救中心二楼10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7月16日14:30时在长兴县人民医院10号楼120急救中心二楼10会议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
“长兴县人民医院外网”( 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1、长兴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 联系人:宋宇帆
联系电话:18757235580
3、长兴县人民医院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和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2-6267577
长兴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
2019年7月11日